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2018年第4號)、《江蘇省環境保護公眾參與辦法》要求,現公告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事宜,利益相關方可對該規劃環評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建議。
一、規劃概況
1、規劃名稱: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2022-2035)
2、規劃期限:2022-2035年,規劃基準年:2021年;其中近期:2022-2025年,遠期:2026-2035年。
3、規劃范圍:東至園東路-常青路,南至東方二路-大運河,西至大明路-東城路,北至經開區區界,總用地面積15.76平方公里。
4、規劃定位:發展壯大先進交通裝備、節能環保裝備、新型電力裝備為主的高端裝備產業集群,積極發展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引導“技術創新”和“智改數轉”賦能先進制造,推動“兩業融合”提升產業價值鏈。
二、環境質量現狀
(1)大氣環境
由現狀補充監測結果可知,項目區域其他污染物硫酸霧、HCl、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非甲烷總烴、氨、硫化氫、臭氣濃度等特征因子均能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2)地表水環境
京杭運河、丁塘港均滿足相應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標準的要求。革新河東方路斷面氨氮、總磷超標,其余各項檢測指標數據均達到Ⅳ類水質要求。鎮東河常戚路斷面化學需氧量和氨氮超標,其余各項檢測指標數據均達到Ⅳ類水質要求。草塘浜龍錦路斷面氨氮超標,其余各項檢測指標數據均達到Ⅳ類水質要求。潞橫河東城路斷面氨氮和總磷超標;興東路斷面高錳酸鹽、氨氮和總磷超標,其余各項檢測指標數據均達到Ⅲ類水質要求。
(3)地下水環境
地下水各類指標均能夠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93)Ⅳ類標準,說明區域地下水水質現狀良好。
(4)聲環境
規劃范圍各測點晝、夜監測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相關標準要求,規劃范圍內聲環境質量良好。
(5)土壤、底泥環境
規劃范圍土壤、底泥監測指標均能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及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和管控制標準。因此規劃范圍內土壤環境質量良好。
三、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
(1)環境質量方面
規劃片區將通過不同的途徑向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排放多種污染物,根據預測結果,不會對大氣、地表水、聲、固廢、地下水環境質量造成較大影響。
(2)生態環境方面
本輪規劃對區域生態結構、生態服務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較小。
(3)環境風險
入區項目可能發生火災、爆炸、化學物質泄漏、超標排放等事故,導致大氣、水環境污染風險。
四、規劃相符性分析
本規劃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版)》《江蘇省生態文明建設規劃(2013-2022)》《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常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常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常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常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征求意見稿)》《常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規劃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基本協調一致。
五、規劃環境影響對策和減緩措施
(1)大氣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加大工業企業廢氣污染控制,強化園區監管,嚴控防護距離,加強機動車尾氣控制,加強建筑期施工、交通揚塵控制。
(2)地表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強化水環境治理總體規劃,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項目管理,實行源頭控制,區域水環境綜合整治,落實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措施,強化工業廢水污染控制。
(3)土壤、地下水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加強重點工業企業地下水環境監管;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監管。
(4)聲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管理,工業噪聲污染控制,加強交通噪聲防治和管理。
(5)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對策和措施
鼓勵配套建設有針對性的循環經濟項目。危險固廢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將送至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置。
(6)“三線一單”環境管理對策
嚴格生態保護紅線,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嚴控資源利用上線,提出園區環境環境準入負面清單。
六、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綜上所述,在落實本規劃環評提出的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后,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與上層規劃、相關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以及其他規劃基本協調,規劃方案實施后不會降低區域環境功能,規劃的各項環保措施總體可行。根據本規劃環評報告提出的優化調整建議對規劃相關內容進行適當調整、嚴格落實本評價提出的“三線一單”管理對策以及各項環境影響減緩措施、風險防范措施后,規劃方案的實施可進一步降低其所產生的不良環境影響,該規劃在環境保護方面總體可行。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規劃的實施將會對周邊環境帶來一定的環境影響,為使規劃實施過程中對環境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特此公告征詢社會各界對《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主要征詢內容如下:
(1)公眾對該規劃的主要態度,持贊同或反對的意見(如反對請簡要說明理由);
(2)認為規劃實施所在地現有的主要環境問題;
(3)規劃實施對當地經濟是否有促進作用、開發區布局是否合理等;
(4)規劃主要的環境影響及希望以何種方式減緩規劃產生的環境影響;
(5)其他建議和要求等。
八、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請以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委托單位或環評單位聯系,發表您對該規劃及環評工作的意見和看法。請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1、規劃環評委托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江蘇常州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聯 系 人:丁科
聯系電話:0519-88611285
2、承擔環評工作的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江蘇常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楊工
聯系電話:0519-86038805